拟征地通知
洮南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洮南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发布时间:2022-11-11来源: 收藏

洮南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保障洮南市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预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范围:大通乡湖沧村;呼和车力蒙古族乡榆林村、马站村;安定镇新光村、远望村、四海村,具体范围以最终确定的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营场站:洮南市草原工作站;白城市盐铺水资源调度管理站;洮南市创业水库灌区管理所;洮南市国有林总场;洮南市安定镇畜牧场;洮南市种畜场;洮南市交通局;大通乡湖沧村;呼和车力蒙古族乡榆林村、马站村;安定镇新光村、远望村、四海村。

用途:交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洮南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洮南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228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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