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洮南市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预公告:
一、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范围:大通乡三富村、大通乡长安村、呼和车力蒙古族乡车力村、黑水镇旭日村、黑水镇新生村、黑水镇东安村、黑水镇丰满村、洮府街道办事处(乡)永胜、洮南市黑水镇人民政府、洮南市原种场、洮南市水产良种场、洮南市创业水库灌区管理所、洮南市林业和草原局,具体范围以最终确定的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营场站:大通乡三富村、大通乡长安村、呼和车力蒙古族乡车力村、黑水镇旭日村、黑水镇新生村、黑水镇东安村、黑水镇丰满村、洮府街道办事处(乡)永胜、洮南市黑水镇人民政府、洮南市原种场、洮南市水产良种场、洮南市创业水库灌区管理所、洮南市林业和草原局。
用途:水利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吉林西部供水工程(洮南市片区)。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洮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待勘测调查完成后,制定并公告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土地上新栽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新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洮南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