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 征 地 通 知
编号:[2016]003―01号
洮南市黑水镇东安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法律程序,拟征用洮南市黑水镇东安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3.901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3827公顷、林地1.3730公顷、农村道路0.1157公顷、荒草地0.0297公顷。用于白城向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拟开发用途为电力基础设施用地。
一、拟征地位置:洮南市黑水镇东安村境内
二、补偿标准:1.3400元/公顷
三、拟征地类及面积:耕地面积2.3827公顷、林地面积1.3730公顷、农村道路面积0.1157公顷、荒草地面积0.0297公顷
四、补偿倍数:
耕地: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补助费15倍
林地: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补助费15倍
农村道路:土地补偿费4倍、安置补助费6倍
荒草地:土地补偿费4倍
拟征地通知公告送达后,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不予补偿。
联系人:高宪峰
联系电话:0436-6329894
联系地址: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4日
拟 征 地 通 知
编号:[2016]003―02号
吉林省林木种苗繁育推广示范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法律程序,拟占用吉林省林木种苗繁育推广示范中心范围内的国有土地0.0379公顷,其中林地0.0379公顷。用于白城向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拟开发用途为电力基础设施用地。
一、拟征地位置:洮南市黑水镇东安村境内
二、补偿标准:1.3400元/公顷
三、拟征地类及面积:林地面积0.0379公顷
四、补偿倍数:
林地: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补助费15倍
拟征地通知公告送达后,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不予补偿。
联系人:高宪峰
联系电话:0436-6329894
联系地址: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