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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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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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补发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窗口受理快件送达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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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公民、企业、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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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洮南市自然资源局 |
责任处(科)室 |
城乡规划管理科 |
办公地址 |
洮南市政务大厅二楼规划审批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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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14:00-17:30(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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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6325856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6325856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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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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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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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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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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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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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快递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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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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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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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无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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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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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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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原件及复印件,需要申请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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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详细要求:1、丢失声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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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及描述: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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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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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核准-发放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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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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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第五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建设工程,应当将工程的基本情况、规划依据、方案图纸和有关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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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查询或查看群众和企业权利及义务的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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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科室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