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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8 07: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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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城市交通运行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建设路(泰州街—东二环)路段继续实施优化提升改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改造项目: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绿化、亮化工程等配套设施。
   二、工程改造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0月31日,施工进度按气候条件及施工条件顺延。
   三、改造期间实施封闭施工,除工程车辆、机械设备车辆以外,所有车辆禁止通行。
   四、施工期间,项目施工单位要指派专人在开挖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工程车辆、施工人员通行安全。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施工期间的交通管制,做好交通疏导、交通标识等交通安全工作。城管部门要抓好施工路段施工期间的市容市貌管理,对乱停乱摆影响交通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其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五、改造期间,沿路各单位、门面经营户及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工程施工,不得阻挠施工。对干扰和阻碍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卫生防疫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施工现场必须有量杯和两种消毒剂(酒精、八四),八四消毒液按1:30配比进行消杀。建立出入口测温登记制度,施工企业应在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由专门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扫码、测温、看行程码并做好登记。对体温大于等于37.2℃人员,要及时用专车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施工现场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控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确需进出,必须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管理,做好防控措施。
   七、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给部分路段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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