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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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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04 08: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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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2022年第14号)

全市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精准流调溯源和减少人员流动是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与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告如下: 

  一、请3月24日(含3月24日)以来有白城市区(包括洮北区、白城经开区、白城工业园区)行程轨迹的居民,以及与白城市区阳性病例行程轨迹存在交集的居民,主动向乡镇(街道)报备(已经报备的无需重复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不主动报备,刻意瞒报、谎报、漏报涉疫风险地区行程或与病例接触史,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的,由辖区派出所进行依法训诫、拘留,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遵守非必要不出门,出门必须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再次强调,我市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聚集性抢购生活物资不仅增加风险隐患,更容易超量采购把生鲜果蔬烂在家中造成不必要浪费和开销。在当前这个特殊的时期,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就是对洮南、对家乡疫情防控的最大支持。 

  三、我市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请关注白城发布、洮南发布等官方公众号,及时获取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准确了解白城市区阳性病例行程轨迹,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感谢广大居民朋友支持理解配合! 

  附:报备联系方式 

  洮南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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