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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规范市区行车秩序,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根据市区道路情况,市政府决定在市区部分路段实施禁止左转、不礼让行人、新增违法停车电子警察抓拍取证、新增交通信号灯及大型货车限行时间的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禁止左转电子警察抓拍系统3处。团结广场光明街出口、团结广场荣福路出口、团结广场团结路出口。
二、新增违法停车电子警察抓拍路段。团结广场内全路段禁止停车、荣府路(古树街至泰州街)、光明街(富文路至建设路)、团结路(兴安街至泰州街)、建设路(兴安街至泰州街)、富文路至立交桥、光明街至G231国道。
三、新增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1处。实验幼儿园门前。
四、新增交通信号灯4处。广昌路与西二环交汇路口、兴隆路与明渠街交汇路口、G231国道与建设路交汇路口、G231国道与育英路交汇路口。
五、地穿式立交桥入口及南立交桥大型货车限行时间。早:7:00-9:00,中午:11:00-12:00,晚:夏季17:00-18:00、冬季16:30-17:30
特此通告。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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