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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来我这收费,给了一张单子,一年要交504元的垃圾处理费

来信标题:

城管来我这收费,给了一张单子,一年要交504元的垃圾处理费

来信时间:

2019-06-20 11:03

来 信 人:

王先生

 来信内容:


我想知道这合不合法,单子上有一个银行账号让我把钱打过去,我想知道这是不是骗人的,我把钱打过去,他怎么知道是我打过去的。还有我每年都向环保交200或300不等的垃圾处理费,为什么城管还要再收一笔钱。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9-07-09 08:43

 回复内容:

    一、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取垃圾处理费是否合法。

    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定方案中的工作职责第二十条明确指出:城管局负责行使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行政事业性费用的收取职责;物业保证金、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专项设施维修基金的收取工作。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城管局按照《洮南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洮政办发[2013]25号)文件依法收取的,收取此项费用合理合法。

    二、业户将垃圾处理费打到城管局账户,城管局怎么知道是谁打过去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分为三种形式:

    1.由城管队员上门下达《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核定通知书》并现场征收。

    2.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到城管局缴纳垃圾处理费。

    3.使用银行、网银或其他转账方式进行网上缴费。

    三.网民反映其每年向环保部门缴纳200到300不等的垃圾处理费。

    《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中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城管部门统一征收,环保部门无权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如其反映环保部门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请出示环保部门开具的发票,我们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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